戶所公告內容

《戶政宣導》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。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。
標題
《戶政宣導》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。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事實辦理遷出登記。

內容

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;出境未滿2年,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之事實辦理遷出登記,或於預定出境日前30日內辦理遷出登記之申請。


辦理方式:

1.線上申辦: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辦。

2.臨櫃申辦:由本人攜帶身分證、戶口名簿及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戶長攜帶身分證、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
出境遷出(宣導海報).png





公告日期
2026/02/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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