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防治性騷擾,性騷擾防治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,部分涉及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處理之規定於113年3月8日施行,包含強化場所主人防治義務、強化性騷擾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、延長性騷擾申訴期限、建立可信賴之申訴調查程序及加重處罰以遏止權勢性騷擾等。
請參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官網
性騷擾事件受理申訴流程圖.pdf